第2种观点: 一、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谁承担1、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驾驶人承担。租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种观点: 一、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谁承担1、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驾驶人承担。租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此类情形下,机动车使用人作为主要的赔偿责任主体,理由是:第一,从危险来源和危险控制的角度看,危险源主要产生于使用人的驾驶行为,而非机动车作为物本身的危险性,能够最有效的控制机动车所造成的危险的只能是机动车的使用人。此时再-科以其难以实现的危险控制和危险防范义务,显然与危险责任理论相悖。第二,从运行控制和运行利益的角度看,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人而非出租人和出借人,运行利益一般是指因运行本身所产生的利益,主要体现为机动车的运行所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因此,该利益显然由机动车的使用人获取,而机动车的所有人的出借利益(体现人有偿或无偿)或收取的租金是所有人所有权的体现,并非是对于机动车的运行享有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车主将车租赁给吸毒、醉酒或者无驾照的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担责,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租借车辆发生事故的赔偿如下:1、租借车辆发生事故,属于租车一方责任的,由该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什么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3、制作事故认定书;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案件介绍:小德拿到车,开着长江炮开心地回到家。刚好被同事兼邻居小王看到了,他最近刚过了科目二,一时技痒,说:“哥,这块车少,你让我练练手呗。”小德不好回绝,把车借给了他,自己坐在了副驾。没想到他刚开出大路不远,就躲避不及,就把人行道上的一个行人撞倒了。伤者抓着他俩不放,要他们负责。小德心想,人不是我撞的,与我无关。真的是这样吗?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来赔偿呢?分析:案例中,小德明知小王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了他,由他驾驶,存在明显过错,小德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的注意事项首先,在确定赔偿主体时,需要先确定是否由该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人承担责任,应以侵权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先确定责任属于哪一方,如果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那么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赔偿顺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言之,在确定己方机动车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应先由该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该车辆投保的商业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责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而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否属于侵权人则要考查其是否存在过错。最后,对于过错的理解。在租赁、借用等基于合同原因,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使用人分离时,虽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该过错主要体现在车辆适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选择车辆使用人时的注意义务,例如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再如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等等,存在上述情形的,应认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先后顺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一、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谁承担1、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驾驶人承担。租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案件介绍:小德拿到车,开着长江炮开心地回到家。刚好被同事兼邻居小王看到了,他最近刚过了科目二,一时技痒,说:“哥,这块车少,你让我练练手呗。”小德不好回绝,把车借给了他,自己坐在了副驾。没想到他刚开出大路不远,就躲避不及,就把人行道上的一个行人撞倒了。伤者抓着他俩不放,要他们负责。小德心想,人不是我撞的,与我无关。真的是这样吗?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来赔偿呢?分析:案例中,小德明知小王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了他,由他驾驶,存在明显过错,小德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的注意事项首先,在确定赔偿主体时,需要先确定是否由该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人承担责任,应以侵权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先确定责任属于哪一方,如果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那么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赔偿顺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言之,在确定己方机动车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应先由该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该车辆投保的商业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责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而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否属于侵权人则要考查其是否存在过错。最后,对于过错的理解。在租赁、借用等基于合同原因,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使用人分离时,虽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该过错主要体现在车辆适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选择车辆使用人时的注意义务,例如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再如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等等,存在上述情形的,应认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先后顺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借汽车发生酒驾事故车主要担责人是机动车使用者。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借车人醉酒驾驶的这种行为一无所知,通常情况下,车主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因醉驾产生的法律责任都由使用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酒驾和醉驾处罚规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二、酒驾的标准: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饮≥20,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饮≥80属于醉酒后驾车。
第3种观点: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撞死人车主和驾驶员都承担什么责任车主肯定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根据你和司机的关系确认(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驾驶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开别人车出事故怎么办?开别人车出事故的由使用人承担责任,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你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我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同等,我需要赔偿机动车一半的责任吗?非机动车一般是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机动车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车主将车租赁给吸毒、醉酒或者无驾照的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干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拍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出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出借人有过错的,承担事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一、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1种观点: 案件介绍:小德拿到车,开着长江炮开心地回到家。刚好被同事兼邻居小王看到了,他最近刚过了科目二,一时技痒,说:“哥,这块车少,你让我练练手呗。”小德不好回绝,把车借给了他,自己坐在了副驾。没想到他刚开出大路不远,就躲避不及,就把人行道上的一个行人撞倒了。伤者抓着他俩不放,要他们负责。小德心想,人不是我撞的,与我无关。真的是这样吗?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来赔偿呢?分析:案例中,小德明知小王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了他,由他驾驶,存在明显过错,小德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的注意事项首先,在确定赔偿主体时,需要先确定是否由该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人承担责任,应以侵权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先确定责任属于哪一方,如果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那么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赔偿顺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言之,在确定己方机动车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应先由该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该车辆投保的商业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责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而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否属于侵权人则要考查其是否存在过错。最后,对于过错的理解。在租赁、借用等基于合同原因,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使用人分离时,虽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该过错主要体现在车辆适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选择车辆使用人时的注意义务,例如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再如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等等,存在上述情形的,应认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先后顺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撞死人车主和驾驶员都承担什么责任车主肯定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根据你和司机的关系确认(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驾驶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开别人车出事故怎么办?开别人车出事故的由使用人承担责任,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种观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一、车借别人出事故肇事逃逸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汽车借给别人,交通肇事逃逸,应当借车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仍然出借的;(2)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出借的;(3)知道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出借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根据2012年12月2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停运损失、替换交通工具交通费肇事方应赔偿;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1种观点: 一、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谁承担1、租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该由驾驶人承担。租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案件介绍:小德拿到车,开着长江炮开心地回到家。刚好被同事兼邻居小王看到了,他最近刚过了科目二,一时技痒,说:“哥,这块车少,你让我练练手呗。”小德不好回绝,把车借给了他,自己坐在了副驾。没想到他刚开出大路不远,就躲避不及,就把人行道上的一个行人撞倒了。伤者抓着他俩不放,要他们负责。小德心想,人不是我撞的,与我无关。真的是这样吗?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来赔偿呢?分析:案例中,小德明知小王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了他,由他驾驶,存在明显过错,小德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的注意事项首先,在确定赔偿主体时,需要先确定是否由该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人承担责任,应以侵权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先确定责任属于哪一方,如果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那么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在赔偿顺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言之,在确定己方机动车存在责任的情况下,应先由该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该车辆投保的商业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责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而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否属于侵权人则要考查其是否存在过错。最后,对于过错的理解。在租赁、借用等基于合同原因,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使用人分离时,虽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该过错主要体现在车辆适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选择车辆使用人时的注意义务,例如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再如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使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等等,存在上述情形的,应认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先后顺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租借车辆发生事故的赔偿如下:1、租借车辆发生事故,属于租车一方责任的,由该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什么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3、制作事故认定书;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和保险公司来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自己的车被代驾撞死该怎么报案?自己的车被代驾驾驶过程中撞车的,一般应当由代驾服务提供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我车借给别人了但是让他撞人了怎么办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借别人车出事了算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你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我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同等,我需要赔偿机动车一半的责任吗?非机动车一般是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机动车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租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车主将车租赁给吸毒、醉酒或者无驾照的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