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或物品损坏的,如果损坏程度较轻可修复的,由当事者负责赔偿维修费用,如果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